深圳市宝安区某街道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维稳综治办禁毒社工(辅助管理岗)二名
岗位职责:
①、智慧禁毒系统工作,戒毒人员心理测评工作;
②、毛发检测采集工作;
③、戒毒人员心理测评工作;
④、禁毒宣传工作。
岗位要求:
①、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岁);
③、有社工证、禁毒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薪资待遇:税前年综合收入9-11万,有完善的岗位晋升制度,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定期安排体检、工会活动、节日慰问,提供单位食堂,享受法定带薪假期。
(二)政务办综合窗口人员(三名)
岗位职责:
①、熟练掌握综合窗口咨询、受理、发证等各个岗位的业务技能
②、日常业务量统计、汇报
③、业务相关材料及档案的管理工作
④、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作内容:综合窗口业务受理,工作时间五天八小时(有晚班及周六日班,轮班制)
岗位要求:
①、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②、年龄在26周岁以下(含26岁),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性格温和,平易近人,具有亲和力,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③、有工作经验优先,党员优先;
④、能说流利的普通话,会讲粤语的优先;
⑤、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
⑥、具有较强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大局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⑦、宝安户籍优先。
薪资待遇:税前年综合收入9-11万,有完善的岗位晋升制度,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定期安排体检、工会活动、节日慰问,提供单位食堂,享受法定带薪假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不得隐瞒身体状况。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以及受过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和曾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和曾受到处理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 2月26 日)
2、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
(1)、报名表(附件1),请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
(2)、个人简历;
(3)、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历验证(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5)、承诺书(附件2);温馨提示:请及时到现居住地所属社区录入计生信息,以备查验;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办理入职时提交);
(7)、个人信用报告;(登录http://credit.baoan.gov.cn/注册验证个人信息后即可打印,或注册宝安通APP,在城市服务-自然人信用查询-信用报告中截屏打印);
(8)、离职证明。(可延期至入职前提供,待业人员无需提供)及其他相关资料一并打包发送电子邮件至910625136@qq.com 。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压缩到一个文件包中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命名方式:“姓名+岗位名称”。因报考人员上传附件不齐全、不清晰、虚假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注意事项
1、务必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关键信息有隐瞒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应聘资格。报名期间,应聘者应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回复相关信息,因错过相关APP而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内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3、报名时所交材料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附件: